人员派遣租赁协议[适用各方]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派遣人员事宜达成协议书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协议所称“派遣人员”,系指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签定的协议派遣至乙方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本协议所称“租赁费”,系指乙方因聘用每名甲方派遣人员每月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其中包括:
1、管理费2、派遣人员工资3、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
4、本协议《租赁约定》(附件)中规定的派遣人员福利费用
第二章甲方的义务和权利
第三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根据乙方要求推荐用工人选;
2、教育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
3、教育派遣人员遵守乙方的规章制度,保守商业秘密,维护乙方的合法权利;
4、按照《租赁约定》中的标准,根据有关法律及政府规定,为派遣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并承担相应的福利待遇费用;
5、在派遣人员人事代理期内甲方为派遣人员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包括人事档案保管、档案工资调整、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和申报、转正定级、出国政审、党组织关系接转、出具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各种证明等人事代理服务项目(因个人原因人事不能调入者,部分人事代理服务无法提供的除外)。
6、业务需要搬迁新办公地址或变更 ……此处隐藏1202个字……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乙方与派遣人员发生劳动争议,应通过甲方调解解决。
第十二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凡因派遣人员与乙方争议事宜引起的人事或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的,并使甲方成为争议或诉讼当事人的,甲方可指定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人之一与甲方共同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
第六章其它
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协商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另行制定补充协议约定。
第十四条本协议条款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或政策相抵触的、或者因法律、政策的变更而不一致时,应以法律或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协议所涉及的派遣人员姓名、岗位、租赁期、租赁费等均在双方签订的《租赁约定》(附件)中体现,上述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应届生自与甲方签定三方协议起生效),有效期至租赁截止期。
第十七条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订,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合法注册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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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约时间: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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