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合同

时间:2022-02-07 23:24:15
租房合同模板汇总7篇

租房合同模板汇总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房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租房合同 篇1

凡客户向我公司交付款项,我公司均出具正式收据或发票,请向店内经纪人索取,非我公司正式收据或发票,我公司一律不予承认。特此声明。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地址: 电 话: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代表人:地址: 电 话:经纪方(以下简称丙方)天津市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合同三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意租赁及经纪条款如下:

一、房屋情况及用途

l、甲方将其拥有的座落在天津市 区(县) 物业 出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2、出租房屋建筑/计租面积共平方米(以房产证面积为准),产别 ,房屋 类型(平房/多层/高层/写字楼)。

二、租赁期限

l、该房屋租赁期共(大写)个月。 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内书面

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押金及支付方式

< ……此处隐藏10415个字……租方作为收取租金的债权人,其取得的是出租房屋使用价值的租金;而承租方放置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与租金债权不可能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只能是非同一法律关系。因此,笔者认为:按此规定,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的话,必须符合房屋的出租方、承租方均是企业才行,否则,房屋租赁合同中出租方的留置权就不能成立。

5、需无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

在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时,房屋租赁关系中的留置权一般即可成立,但如果存在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即使具备了以上条件,留置权仍不能成立。妨碍留置权成立的情形有以下几项:

其一,当事人约定排除留置权的适用;

其二,留置财产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或社会公德;

其三,留置财产与债权人所承担的义务相抵触。

6、实现留置权时,留置权人必须确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

《担保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在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债务人逾期仍不履行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留置物。 因此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自由约定不少于2个月的宽限期,如果未约定的,则应在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另行给予债务人两个月以上的宽限期。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在目前的法律体系之下,如果需要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实现出租方对承租方遗留在租赁房屋内的动产、财物的留置权,必须是企业之间的租赁,并且需要满足其他留置权成立的必要条件,不然仅仅依据租赁合同中对于留置权含糊的约定,还不足以保障留置权的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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