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租合同范文集合6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屋转租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房屋转租合同 篇1甲方(出租人):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丙方(次承租人):
代表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XXX房屋转租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房屋转租情况
甲方出租房屋与乙方,并同意乙方将自己位于将位于XXX(房屋面积共计XX㎡)有偿转租给丙方作为商务办公场地使用。
乙方承租甲方房屋,并同意转租XXXX房屋予丙方。
丙方次承租乙方房屋,享有以下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二、租期/租价/付款方式
1、丙方租赁此房屋期限为XX年X月X日-XX年X月X日,月租价为 XXXXX元。
2、租金按 缴纳。租赁房屋必须先交租金后使用(即付款方式为预付)。签订协议当日丙方向 方付清第一次房租款,丙方以后每次须提前 天预交下个月的房租。
3、押金:丙方入租前,须向 ……此处隐藏10665个字……>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民法通则的规定,基本概括了有效合同的标准。房屋转租合同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应认定转租合同有效。但是在以下几种情况下转租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1、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已经取得房屋出租人的书面或者口头同意,这种行为完全符合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此订立的合同应认定为有效。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但房屋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作反对表示的(默示),应视为已经取得了房屋出租人的同意,该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2、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取得房屋出租人的同意,房屋出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屋转租合同应认定为效力待定。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合同继续有效,……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出租人在不知道情下的转租,出租人知情后可能会产生两种态度,一种是同意;一种是不同意。如果出租人同意转租,那么转租合同有效;如果出租人不同意转租,那么就意味着出租人有权解除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如果出租人解除该合同,转租合同也就无效。因此,在房屋出租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的转租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3、房屋承租人将房屋转租给次承租人,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房屋出租人在知道该事实后,虽反对房屋转租,但未与承租人解除原租赁合同,该房屋转租合同也应有效。合同法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有规定合同无效。因此在出租人提出解除原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下,转租合同应予以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