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合同集锦九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转让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转让合同 篇1甲方:xx,
xx,
乙方:xx,
20xx年,甲方与 买卖合同,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购房合同)。 根据购房合同约定,20xx年 5月 日,甲方向 有限公司交付了房款,青岛 有限公司于20xx年向甲方交付了房屋。房屋座落于 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性质为 公寓。
经协商,各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并缴清上述房屋的水、电、暖及物业服务费、维修费等相关费用。
购房合同中(合同号: )甲方的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该房屋的占有、使用、出租、转让、受益等权利。
二、甲方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10日内将购房合同权利转让事宜通知 有限公司。
三、乙方有权依据甲方与 有限公司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到有关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
四、合同转让价格:总价人民币大写 万元整( 元),乙方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交付定金 元,交付合同转让款 元。
五、甲方保证该房屋及购房合同无其他争议。因甲方的原因(包括 有限公司) ……此处隐藏8206个字……“不得转让”从字面解释、立法目的解释和立法趋势来看,其禁止的都只是股权转让的实际行为,而并不是股权转让的合意。
据此,从字面上看,“不得转让”中的“转让”所指向的实际转让行为,那么对于普通动产来说,转让行为是“交付”,对于普通不动产来说,转让行为是办理“登记”。就本案涉及的股份来说,转让行为是“股东背书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并且由公司将受让人记载于股东名册”,故若当事人仅达成股份转让的合意而没有背书、变更股东名册等实际转让行为,并不构成《公司法》第147条禁止的对象;其次,从立法目的上看,原《公司法》规定发起人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主要是为了加强发起人的责任,避免发起人以设立公司为名,行资本炒作之实,损害公司和公司其他股东及受让人的利益。而若当事人之间只有股份转让的合意,没有股权转让的行为,则不能导致股份所有权人的改变,也就不能导致发起人股东身份的变化,发起人的责任也并不会减轻,所以也就不会违反《公司法》上述规定的立法目的;最后,从立法趋势上看,20xx年修订的《公司法》将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权的禁止转让期缩短至1年,说明立法者有意放宽发起人责任、放宽对发起人股权流转的限制。所以认定本案股权转让有效也符合这一立法趋势。
此外,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达成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对于法律有禁止性、强制性规定的,当事人可以事先预约,待条件成熟时履行合同权利义务,在法律禁止性条款失效之前,合同处于履行待定状态,只得在条件成就时,才发生合同的具体履行行为。本案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禁止转让期内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并约定在禁止转让期届满后进行实际转让,不违反《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符合《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应当认定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