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厂房转让合同汇编八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厂房转让合同8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厂房转让合同 篇1合同内容:
出卖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兹为工厂及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转让经居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介绍各方面同意议定转让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 甲方愿将其独资设置于________市____区________路____号________工厂及厂内设备生产机器连同附属物件,(详细如后附加税转让标示记载)全部出卖与乙方而乙方愿依约付价承买。
第二条 本件转让价金经双方协议分别订定如下:
(一)厂房连同附属建筑物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厂房连同附属物件全部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发电机议价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四)厂内水电设施工费补贴金议定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
共计 ……此处隐藏8839个字……。若非因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转让标的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完成过户,则在上述期限届满之次日银行自动将监管资金及所产生的利息转回买方账户。此时,本合同自动解除,买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卖方应在三日内退还。
10.2当然,双方可经协商一致对上述期限予以延长,并在期限届满前通知银行。延长的期限届满后仍未能办理完成的,依照10.1条办理。
第11条违约责任
11.1若买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价款,卖方有权要求买方以逾期应付款项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11.2若卖方怠于履行过户登记之配合义务,则自收到买方协助配合通知之日应以转让总价款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卖方履行协助配合义务之日。
11.3若转让标的无法过户是由于卖方的原因,则买方除有权解除合同,要求卖方立即退还全部款项(包括银行监管资金)外,还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转让总价款30%作为违约金。
11.4若转让标的存在任何卖方未披露之争议、债务、纠纷,致使买方的购买目的无法实现,则买方有权在任何时候解除合同,此时卖方应退还收取的全部款项并向买方承担转让总价款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还应赔偿买方的实际损失。
第12条法律适用与管辖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3条合同数量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买卖双方各执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买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