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租出售房屋情况下《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

时间:2022-03-14 14:18:46
带租出售房屋情况下《关于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

带租出售房屋情况下《关于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

甲方合同编码乙方合同编码

丙方合同编码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书》的补充协议

甲方(房屋出租人、出卖人):

住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

注册号:

乙方(房屋承租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登记住址:邮编:

实际住址:邮编:

丙方(房屋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登记住址:邮编:

实际住址:邮编:

鉴于:

1、甲、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编码为:,以下简称“原租赁合同”),约定甲方将【行政号】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租赁期限为5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签约后乙方已实际支付了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的租金(以下称该期间为“实付租金覆盖期间”)。

2、甲、丙双方已于年月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编码:,以下简称“买卖合同”),约定甲方向丙方出卖标的房屋,丙方已于年月日付清全部价款。

3、甲、丙双方签订买卖合同之前,甲方已经通知并询问乙方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乙方明确表示不行 ……此处隐藏857个字……达方签字的回执为送达的证明。

8、采用派员送达、邮寄或特快专递送达的,收件人为受送达一方公司、职能部门、所属员工或分支机构的,均视为双方的正式通讯函件,受送达一方拒收的亦视为已经成功送达。

9、如一方更改联系人或通讯方式应当以书面方式正式通知另一方,此后再联络时应使用被通知的联系人或通讯方式。

10、如受送达一方电话或传真号码、邮寄地址有误(或号码、地址变更后未通知)造成无法送达的,由受送达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因本协议的生效、履行等事宜而产生争议时,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标的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效力

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壹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附件(以“√”为准)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甲方印章

□甲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乙方本人签字

□乙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丙方本人签字

□丙方对签约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

□原租赁合同复印件,甲、乙、丙三方签字确认

(本页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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